一、卖狗网商品发布管理硬性规定
违反以下规定者将对已发布的信息予以删除!
1.禁止发布存在健康问题的狗狗信息;
2.禁止发布不真实的狗狗信息、种犬信息;
3.不得以次充好、故意夸大狗狗品质,不得使用夸张口吻描述狗狗介绍。
4.禁止将同一条狗狗信息重复发布;
5.发布狗狗信息必须拥有3张以上的配图;
6.必须对狗狗基本信息进行详细的描述;
7.必须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及地址;
二、卖狗网店铺管理硬性规定
违反以下规定者将无法通过店铺申请,已通过申请的将予以关闭。
1. 店铺名称规定
1)不得使用侮辱、淫秽、政治等国家明文禁止网络使用的词汇为店铺名称。
2)不得使用标准的犬种名称为店铺名称。(例如:哈士奇)
3)不得使用纯数字为店铺名称。
4)不得使用非文字性的字符。(例如:标点符号、制表符、特殊符号等)
2. 自店铺开通之日起发布狗狗信息不得少于10只;
3. 违反第一条(卖狗网商品发布管理硬性规定)的信息超过3条者;
4. 买家投诉超过3次者;
三、《禁止与限制发布物品规则》
卖狗网用户在上载物品信息前,应当仔细阅读本《禁止与限制发布物品规则》并予以遵守。由于发布以下物品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,与卖狗爱狗网无关。一旦卖狗网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物品信息,卖狗网有权立即予以删除,并保留给予相关用户警告、冻结直至终止其帐户的权力。请各位用户自觉遵守
规则地址为: